N本报记者 李大泽
本报讯 福州人的酒量,很可能成为“酒驾”标准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昨日,记者从福州交巡警支队获悉,公安部将在福州等城市,对国民的平均“酒量”进行重新估计,并以此为参考依据,对现行的“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评判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行动,警方可能将按照标准选取一些市民,在饮酒后,模拟驾驶机动车,然后根据其饮酒量的多少以及对驾驶行为影响的大小综合评判,作为降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现行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醉酒驾驶。
“司机醉驾,乘客拟受罚”,就近日公安部就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征求意见(详见昨日本报Y1版报道),福州市民热议。有市民质疑,阻止醉驾为何要普通人去承担。福州交巡警则认为,罚乘客操作难度大。
□各方声音
市民:难道坐车要带酒精测试仪?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民、网友对公安部交管局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的说法持不同意见。
赞成方王先生认为,这个规定是提醒向司机劝酒的朋友要小心,劝酒或见司机酒驾不制止就属于鼓励和教唆犯罪。
反对方称,“是不是以后乘坐出租车要先检查司机是否饮酒,或是要带酒精测试仪去打的?”网友“蚂蚁”表示,“阻止、查处违法者本是司法机关分内之事,为何非要一个普通人去承担?”而且,警方认定醉驾尚需仪器,普通乘客怎么知道司机是不是醉驾?
警方:醉驾罚乘客,操作难度大
“调查取证的难度比较大。如果乘客咬定已经规劝过司机但未成功,这样就无法对其进行处罚。”昨日,记者从福州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他认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大的问题,如乘客自己已经烂醉如泥根本无法劝阻、制止司机,或者乘客否认知道司机曾饮酒等情况,这样警方会不知如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