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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山师徒“面子官司”在兰开打 状告兰州8家单位侵犯肖像权第一案昨日开审 委托代理人当庭提交7份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3:06  兰州晨报

  

本山师徒“面子官司”在兰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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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霞)一些不搭边的医疗广告盗用本山和其爱徒小沈阳的台词做宣传,这让本山师徒很愤怒!为此赵本山和小沈阳将兰州3家民营医院、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兰州万众广告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起诉到法院,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索赔共计800万元。10月12日,该案第一案在兰州中院开庭交换证据。据了解,近日,其他涉嫌侵犯赵本山肖像权的几家被告也将陆续交换证据。

  在当天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彼此掌握的一些证据进行了交换并质证。其中,赵本山的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兰州电视台播出的兰州某民营医院使用小品《不差钱》的原型动作和语音改编的动画片医疗广告等7份证据,证明兰州某民营医院的医疗广告私自对赵本山的肖像进行了加工、变造、丑化,构成侵权。兰州电视台作为广告播放单位,不履行审查义务,在明知该医院没有获得赵本山授权的情况下播放侵权广告,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的兰州某民营医院没有聘请律师出庭,而是医院的一位业务副院长出庭应诉。在法庭上他表示没有证据提交,对原告赵本山提交的7份证据中的部分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该院确实曾在兰州电视台播放过两则广告,但2006年播放的广告现在追究法律责任时间太长,已过了诉讼时效。而2009年播放的广告播放周期很短,根本没有起到广告的效益,所以不构成侵权。而作为第二被告的兰州电视台也没有提交证据,代理人当庭质证时表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而且原告的部分证据与电视台没有关联性。

  ·案例回放·

  从2009年初开始,“本山传媒”不断接到电话称,在兰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上看到兰州3家民营医院发布的医疗广告中,赵本山和小沈阳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被窜改为动画形象,并配之以与赵本山和小沈阳相类似的方言为医院做广告。2009年8月,赵本山和小沈阳将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等8家单位起诉到兰州中院,以侵犯名誉权索赔共计800万。据了解,这是“本山传媒”近期以广告侵犯肖像权为由在全国提起的第三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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