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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之后生产单位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我省的安全排查和监督管理进行规范。
(本报记者 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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