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近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本报讯 (通讯员粤宗)经省委同意,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决定由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检察院、省法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这次考核是我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我省科学发展和“三促进一保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大举措。考核由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队,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机构及其他有关省直单位抽调人员,共组建23个考核组。
《通知》明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2007年以来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情况、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情况等。
(下转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