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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长兴社”成员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横行多年 作恶多端

  本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郭建光、吕强、杨洪波、李兵、黄春媚)记者昨日从茂名中院获悉,在当地横行多年的信宜“长兴社”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日前已在信宜市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一审宣判:赖桂妙等45名组织成员均被判有罪,其中主犯赖桂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3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余成员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到1年等有期徒刑。

  据悉,2006年至2008年间,赖桂妙等人组织、领导该团伙成员先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收取保护费、提成费,大肆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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