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通讯员何岸)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通知》,号召举全省之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据悉,自1997年国家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国已有67个城市和5个城区被评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城区)。而我省目前仅有宜昌市通过了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与其他省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
通知说,我省将建立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激励机制,把“创模”工作列入对市(州)环保目标考核和经济社会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国家级环保模范城,省人民政府奖励200万元,对省级模范城,由省政府授牌并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