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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女兵征集首次面向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0月12日讯(通讯员 高心红 记者 孙勇)今天从市政府征兵办了解到,随着《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今冬起女兵征集办法进一步改革,全面推行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

  首次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女兵征集方式的重大改革,也是从源头上提高女兵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规定,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至19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岁;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大学生为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高中生为左眼4.5以上、右眼4.7以上,其他身体和政治条件按照国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校大学生可到学校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应征报名。报名时,大学毕业生应被查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生应被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被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记者另从省教育厅获悉,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依法应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应准其复学。

  各高校将进一步动员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未就业、有贷款、因实习不了解政策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告知他们优惠政策、时间节点和办理程序。符合条件、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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