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赵锡正 杜峰)骑电动车不小心,也会闯下大祸。
昨日,来自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当地男子李军将电动车骑上机动车道,撞死了一名摩托车司机。结果被判交通肇事罪,赔偿对方5.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10月12日傍晚,27岁的李军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为了赶路,他骑上了唐王路西侧的机动车道。因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一头撞上迎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摩托车司机张某当即倒地昏迷过去。
李军在事故现场拨打了110,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4天后,张某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军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随后,李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控制,不久被批捕。庭审中,李军后悔了,尽自己所能赔偿了张某家属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