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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多天,托管费一分不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樵)“国庆休假8天,但孩子10月份的托管费,学校一分钱都不减。”昨日,汉口某小学一位家长向本报反映:学校如此收取托管费很不合理,应该多退少补。

  一般而言,托管费包括学生在校时的午餐费、午休床位费等。这位家长说,10月份国庆节加中秋节放假8天,本以为学校会适当减少部分托管费,但前天学校要求学生缴纳当月280元的托管费,和平时并没有区别,“孩子有几天不在校就餐,这几天的费用不该交。”

  该校校长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托管费不是按天收,而是按月收取,因此不存在扣除国庆节放假几天的费用。这位负责人说,武汉市不少小学在托管费上均按月收取。

  汉口另一所小学校长证实:按月收取托管费是一个“潜规则”,不少学校都是这样收取的。

  也有一些学校在收取10月份的托管费时,扣除了相关费用。硚口区体育馆小学、洪山区梨园小学均少收取了部分伙食费。梨园小学校长林瑛说,像床位费一般不按天收取,因此不能扣除,但午餐费是一定要退还给家长的。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按照要求,学生上日托班必须自愿,学校管理要按成本收费,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一些家长呼吁,学校收取托管费时,应按照学生实际托管天数收取;如果按月收取,应将多收取的部分,用于提高学生的午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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