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外企整员工:38℃高温车间罚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6:12  深圳晚报

  

外企整员工:38℃高温车间罚坐
当事人曾高金出示厂方的公告。

  据广州日报报道 3员工因劳动强度增加找到厂方理论,不料被厂方“调岗”,而这个“岗位”不用员工干活,只是要求员工在37℃、38℃的高温房间里坐着,好像“蒸桑拿”,员工无法忍受炎热,躲去培训室吹空调,最终被解雇。记者11日了解到,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厂方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不合法为由,裁决厂方赔偿员工4万多元。

  1怪事:“调岗”即是高温下罚坐

  3名当事人分别名叫曾高金、唐令江和张小华。曾高金告诉记者,他们原来是禅城区张槎华宝南路一家外资企业制管科的操作员,负责焊接头。但从7月下旬起,厂方增加了他们的工作强度,不仅要焊接,还增加了计数等工作,完不成任务要按50元一天罚钱。3人连续两天没有完成任务,均被罚了款。于是3人去找厂方理论,厂方便调动了他们的岗位。新的“岗位”听起来好像挺“舒服”的,除了让他们坐没别的事干。不过,厂方一开始指定在没有开空调的厂务室坐着,后来又指定在37℃、38℃的高温车间内,整个上班时间都要坐着不许动,每两个小时才能走动10分钟。

  曾高金说,他们3人连续被“罚坐”了几天,因无法忍受炎热,躲去培训室吹空调。可就在8月5日上班时,厂方开出了3张记大过罚单,告知3人已被开除。原因正是他们在厂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到培训室吹空调。

  2仲裁:厂方赔偿工人4万多元

  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厂方在工人对现有工作岗位的强度提出意见后,安排工人在指定岗位“坐着”,并且要求工人每两个小时方可离开所处位置10分钟,并不发放工人的生产奖金。这种调岗安排不合法,剥夺了工人的正常工作和凭正常工作获得奖金的权利,且要求工人每两小时方可离开所处位置10分钟,限制了工人的人身自由,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委员会认为厂方的安排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人可以不遵守,因此厂方以工人擅离“坐着”的工作岗位为由分别对3人给予记大过的处分应属无效,厂方也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工人,因此,厂方辞退工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近日,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厂方赔偿3名工人共4万多元。

  厂方辩解

  为何安排调岗?

  因工人反映岗位劳动强度大无法负担,因此消极怠工,工人消极怠工会造成后续工作的延误,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因此公司只有暂时将他们调离工作岗位。

  为何只是“坐着”?

  厂方称,因调整岗位暂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又考虑调整岗位期间必须保证他们工资待遇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所以只能安排他们“坐着”。至于他们坐着期间的工资福利,除生产奖金不发外,其他都是按时发放,“坐着”并不是变相体罚。

  具体开除原因?

  厂方还表示,开除工人是因工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这3名工人还存在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厂方依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规解除与工人所订的劳动合同是正当的,无须因此向工人支付赔偿金。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