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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仿真枪也违法 代某因此被刑拘 枪支被警方缴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7:3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12日,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了解到,4人从网上购买仿真枪触犯法律,枪支已被警方缴获,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市民,仿真枪属警方管制枪支,不能买卖、私藏。

  今年8月,重庆、南京等地警方破获一批网上出售仿真枪的案件,经调查,有一些枪支被我省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的人通过网络购物的方式购买。案件转到青海省公安厅后,引起警方高度重视。9月15日,警方根据线索,在西宁市的3人家中分别缴获仿AWP狙击步枪一支,仿MP5气体枪一支,仿AUP气体枪一支。这3支枪完全是按照真枪比例仿制,金属外壳,虽然发射弹不同,但同样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警方还在格尔木市抓获了从网上购买仿德国PPK手枪和仿左轮手枪的代某,这两支枪配备了金属弹药,威力惊人。目前,代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依照有关法律,警方对西宁市的3名市民予以批评教育,而代某因购买仿真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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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对仿真枪的认定有严格的标准,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管制处理。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持有、携带和走私此类枪支的,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不具有杀伤力,但符合仿真枪认定规定的,应认定为仿真枪。对非法制造、销售此类仿真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者张金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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