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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吸毒 害人最终害己

  日前,四川省都江堰市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教唆他人吸毒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艾志勋获刑二年零六个月。

  今年4月5日,37岁的艾志勋将邹某、詹某、罗某等三名未成年人带到都江堰市天府大道旁一家酒店开房入住。当晚7时许,艾志勋怂恿从未吸食过毒品的邹某等三人吸食冰毒,并为三人提供工具,介绍吸食方法。4月6日、7日晚上,艾志勋又以同样方法让三人吸食冰毒。4月9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艾志勋刑事拘留。

  此案移送都江堰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艾志勋明知是毒品而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故意引诱、怂恿、唆使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还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

  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教唆他人吸毒罪对艾志勋作出前述判决。 (谷萍 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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