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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七:“三助一导”抚平被害人创伤

  口本报通讯员张胜利 张金环

  去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通过建立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涉检信访困难人员的“三助一导”制度,为这两类人员搭建了一条适时救助的绿色通道,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法律温暖。

  经济帮助:解当事人眼前困境

  2009年3月5日,年近五旬的郑州市民曹亚洲带着一家四口,来到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接待室表示感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要从17年前说起。

  1992年6月22日21时,曹亚洲与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朱某发生口角,后被执法人员强行拖到执法车上。当车辆行至中原路地下道口时,曹亚洲竟从车上摔了下来,当场昏迷不醒。

  1994年2月,郑州市工商局一次性赔偿曹亚洲4.8万元。

  2002年7月,昏迷10年的曹亚洲逐渐恢复记忆,遂以刘某等人故意伤害为由进行控告。2002年10月,二七区检察院对刘某、冯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因证据收集困难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2006年12月检察机关撤销案件。

  此时的曹亚洲生活极端困苦,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亲朋好友接济勉强度日。2008年7月22日,二七区检察院为他们送去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同时,由财政拨付的10万元启动资金也正式到位,该院建立起了由政府部门和检察院共同承担责任的救助制度。

  法律援助: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针对曹亚洲的特殊情况,该院经过多次研究,认为曹亚洲昏迷10年,诉讼时效应中止,且签署的赔偿协议显失公平。经过检、法两家多次沟通,2007年3月,该区法院对曹亚洲诉郑州市工商局一案正式立案。

  该院立即联系司法部门为曹亚洲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1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郑州市工商局对曹亚洲的致害行为违法,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工商局将该行政赔偿款全额支付给了曹亚洲。

  社会救助:解当事人后顾之忧为了彻底解除曹亚洲的后顾之忧,该院专门向区委汇报,并与民政部门协调。经多方努力,民政部门为曹亚洲一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和每月每人60元的租赁住房补贴,有关部门帮助曹亚洲在二七广场办了一个照相摊位,曹亚洲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精神压力

  针对个别信访人员常见的精神障碍,该院开展了心理矫治、心理咨询等检察救助措施,并邀请心理咨询专家对该院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经过心理救助专家及时的心理疏导和检察官多次深入谈心,曹亚洲终于从阴影中走出来,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据悉,自2008年4月出台《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困难人员检察救助制度》以来,该院已对10余名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困难人员进行了“三助一导”的检察司法救助,救助资金达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张建成这样评价:“三助一导”制度不仅抚平了被害人的创伤,更有利于恢复受到破坏的社会关系,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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