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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涉黑涉恶”系列案开庭

  本报重庆10月12日电(记者沈义)从今日起,由重庆市检察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将在五个中级法院陆续开庭审理。记者从重庆市高级法院获悉,12日开审的两起“涉黑”案件,分别由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和三分院起诉,在第一、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是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检察机关指控的涉案罪名多达10项,涉嫌犯罪时间跨越8年,“涉黑”组织纪律严明。据指控,杨天庆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聚集成员吸毒、酗酒、嫖娼来控制组织成员,规定组织成员对组织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听,并通过一定纪律来管理组织,逐步形成了以杨天庆为组织、领导者,以曾川、刘成虎、刘渝、简绍坤为骨干成员,以何彭裕、邹猛、李渝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为暴力工具,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

  同日上午,刘钟永等被告人在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法庭庭审调查中获悉,刘钟永“涉黑”案涉案22名被告人,该团伙被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11项,其中主犯刘钟永被指控8项罪名。

  至记者发稿时止,两案审理仍在进行。

  据了解,在此次“涉黑涉恶”系列案件审判中,个案被告人人数少则十余人,多则六七十人,个案涉案罪名多达十余项,个案庭审时间最长将达十五六天,将创下重庆法院审判历史多项“之最”。重庆市高级法院专门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制定了“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四条“铁规”,起诉到各中院或上诉至市高院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均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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