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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乐都廉租房建设进展顺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8:20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乐都县把妥善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乐都的重要举措,从城镇低保家庭申请、公示到廉租房建设资金使用、建设项目实施都严格按程序和制度执行,全力实施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房建设。

  乐都县为彻底解决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划拨资金200万元,征用21亩土地专门用于廉租房建设,规划建设廉租房5栋480套22837.1平方米,户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争取廉租房建设资金2293万元,专户储存,统一报账、统一核算,已支出廉租房建设资金1143万元。去年,开工建设的56套2800平方米的廉租房,已全部完工,正在交付使用;今年建设的5栋240套廉租房建设任务有序推进。为确保廉租房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廉租房分配方案,从分配对象及条件、低保家庭收入核定、申请程序、廉租房的退出、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及时足额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由房产、民政部门和有关乡镇及社区居委会,对城镇居民低收入群众进行了详细调查统计,确认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户1046户,经社区居委会及民政、房产部门严格审核公示后,按照每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贴4.6元,即每户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为161元,廉租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封闭运行的办法进行发放。截至目前,累计为1046户无房户发放廉租房补贴260.8万元。 (作者:马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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