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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惠民”的民心效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8:50  法制日报

  河南一把手重视法治城市创建平安指数越来越高

  本报记者 邓红阳

  过去,在瓜贩陈英锋的眼里,自己和城管执法人员玩的就是猫鼠游戏。如今,他发自肺腑地说:“城管变得仁义了。”

  让他有这样的感觉,缘于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6月21日一大早,为躲避城管,他没顾上吃早饭,就在河南省郑州市区摆起了瓜摊儿,但没过多久就发起高烧。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上街巡逻时,发现了他的瓜摊儿。看着执法人员的到来,躺在地上的他不知所措。一名执法人员说:“我们不罚你,卖瓜要到指定地点。”

  当得知他发烧时,执法人员一边安慰他去医院看病,一边帮他卖起了瓜,不到一小时就卖完了。从执法人员手中接过钱,他激动地连声说:“谢谢!”

  他可能不知道,他感觉到的这种变化,是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在河南省行政机关的一个缩影。

  而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受到的约束越来越明确,随意性执法的风险越来越大。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庚倜说:“在积极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已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氛围,民生、安全感、法治惠民成为全省上下热议的话题,百姓办事越来越方便,平安指数越来越高。”

  黄庚倜举例说,在以往的行政处罚中,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对同一案件可能有“轻重不一”的处罚结果。从8月1日起,省政府将12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中可以划分层次的4271个条款进一步细化、分解成了17084项。在一个案件的处理中,哪些应该“从轻”,哪些应该“从重”处罚,“轻重”到什么程度,都有了更明晰的标准。行政执法的自由度被大大缩小,随意处罚、徇私枉法现象也受到更大的约束。

  在河南,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开始感叹:“不懂法当不了领导,不依法办事当不好领导!”

  名副其实“一把手工程”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之所以在河南产生如此大的冲击波,其背后的巨大力量在于全省各级一把手的重视。

  作为河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深有体会地说:“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为评价当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和自身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抓手,作为建设法治河南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标准,强化督查,扎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早在1996年,河南就率先全面启动依法治省工作,2006年,高规格地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要求。2008年6月,亲自担任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省委书记徐光春在主持省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讲座时,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省工作温度要升起来、力度要大起来、进度要快起来”的要求。前不久,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组织人事部门把公务员学法用法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针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出台专门性规定,还是第一次。”王文海说,“在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的眼里,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他不仅亲自过问,还责令省政府法制办书面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发改委、财政、公安、地税、工商行政管理、交通、民政、监察等省政府部门、6个省辖市政府和6个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对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

  “一份文件得到省委、省政府这么多领导同志的亲自修改是不多见的。正因为省委、省政府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提高到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才会在全省上下形成统一的认识。”王文海介绍说,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维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不仅作出重要批示,还亲自进行修改。

  安居乐业的无形资产

  漯河市是河南省启动法治城市建设最早的省辖市,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也尝到了由此带来的甜头。市委书记靳克文说:“以‘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公平、市场规范有序、监督体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质提升、社会平安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城市创建,是政府吸引投资、居民安居乐业的无形资产。”

  “城乡要发展,免不了要拆迁;要拆迁,难免要触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现在,‘拆迁难’、‘拆迁闹’已成为目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面对这一问题,党委政府叫难,干部群众叫苦,始终困扰着大家。漯河市沙澧河开发建设工程实现‘和谐拆迁’的做法和经验,给我们提供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这是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漯河市严格依法办事、实行和谐拆迁的做法作出的专门批示。

  “和谐拆迁反映出全市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效。”漯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高峰说,市政府在推进沿河拆迁改造、公司股权转让、企业破产等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中,都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广大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沙澧河开发建设工程中,首期拆迁面积达136万平方米、涉及群众5699户、企事业单位120多家,没有发生一起强行拆迁事件,没有引发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一户群众赴省进京上访,整个拆迁过程中始终保持大局稳定和社会和谐。目前,一期工程成效显现,二期工程进展顺利,漯河人居环境明显改观,社会各界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8年7月,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座谈会在漯河市召开,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法治城市创建开展情况,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称,漯河市强化对创建活动的监督考核,制定了科学的评估体系,为积极推进、持续深化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

  畅通无阻的诉求渠道

  井盖被盗,在城市道路上并不是稀罕事儿。但是,如果在郑州市区,发现井盖丢失后7天仍然没有修复,那么,相关责任单位就要接到“罚单”了。

  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使用中,如果出现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井、箱盖或其他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没有及时补缺或修复;城市道路施工现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等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是市政府根据市民的建议,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

  不少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说:“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郑州创建活动广播电视动员大会的宣传力度是空前的,市领导明确表示要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发挥群众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积极性,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市民口中的市领导是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文超。他表示,要把法治城市建设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配套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分阶段、分步骤地向前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金水区是郑州市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中见效较快的市区之一。该区经过大量调研论证,与省社科院签订了“法治城区建设测评体系”项目合作协议书,联手开展法治城区测评体系研究,形成科学完善的创建法治城区考核指标。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常超美说:“通过开展法治城区测评体系研究,找准了法治城区建设的支撑点,形成了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基本达到辖区广大干部群众能运用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保护自己、用法制手段提出诉求、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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