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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师德建设问题校校长将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8:50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詹婷婷 葛如江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将就《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师德建设工作业绩有望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近日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安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师德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校长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师德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并追究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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