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路、浙江中路、福建中路、山西南路,总长约1200米的南京路步行街上有四个设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每天往来于此的市民和游客数以万计,但真正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步行街的人却不多。近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114新闻热线,反映了这个在步行街上存在已久的现象。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步行街上,穿红灯似乎成了约定俗成,很多路人都会选择不按信号灯通行。
对于记者的质疑,一些市民也有自己的理由。一位大约50岁的女子在听到记者的提问后表示,既然这里被叫作步行街,就应该是让人走的,哪有人让车的道理。
记者采访了黄浦交警一中队的陈队长。陈队长告诉记者,由于南京路步行街的特殊性,这些交通信号灯主要是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以及在南京路上开行的观光车的。至于市民对信号灯置若罔闻的现象,陈队长表示,他们曾经派过多人进行专项规劝,但效果并不明显。作为一条知名的步行街,每天往来的90%以上是流动人口,即使是第一天提醒了,第二天来的却是另一批人。“在步行街上过马路靠的是市民和游客的文明意识,大家自觉起来,整个交通也会变得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