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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一男子抢夺挎包,连同现金一共价值783元,被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27日上午7时许,哈某在六盘水火车站广场,趁旅客肖某某购买鸡蛋之机,抢走其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380元,一部价值280元手机及一部价值60元的小灵通,共计价值7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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