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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个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涉黑涉恶”系列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09:29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重庆10月12日电 (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12日分别开庭审理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刘钟永等22人“涉黑”案,重庆五个中级法院从12日起陆续开庭审理“涉黑涉恶”系列案件。

  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的杨天庆等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该团伙涉嫌犯罪时间跨越八年,“涉黑”组织纪律严明。据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杨天庆纠集负案在逃犯曾川、刘成虎、简绍坤,刑满释放人员刘渝,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何彭裕、邹猛、李渝等人,在重庆市主城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杨天庆通过为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用,聚集成员吸毒、酗酒、嫖娼来控制组织成员,规定组织成员对组织安排的事不能互相打听,并通过一定纪律来管理组织,以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为暴力工具,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暴力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和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

  同时,重庆市三中院开庭审理的刘钟永“涉黑”案涉案22名被告人,该团伙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11项罪名,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刘钟永被指控8项罪名。检察机关诉称,2006年以来,被告人刘钟永先后在重庆南川区无证非法开采小煤窑,为保护其非法利益,刘钟永先后将郑新、袁礼、陈桃等人收为“小弟”,并先后在南川区租房供其“小弟”集中居住,提供租房费用和生活费,准备了砍刀、腰刀等凶器,同时纠集王杭生、李成中、侯黄波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达到垄断收购南川双河场一带小煤窑煤炭,刘钟永等人采用威胁、暴力等手段要求小煤窑窑主将煤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其收购点,并由杨功兵带领龚川、程亮、夏均、王杨等人,携带砍刀等凶器,在运煤车辆经过的公路上巡逻检查,拦截运煤车辆开往火车站强行收购。近年来,上述人员在南川当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19次,致1人死亡、3人重伤、4人轻伤;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致3人死亡、造成较大财产损失;非法开采国家煤炭资源,给国家资源造成重大损失。

  目前,两案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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