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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七岁男童罪名成立 大马中国女子被判终身监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10:22  中国新闻网

  

绑七岁男童罪名成立大马中国女子被判终身监禁
法官在考量苏小梅在中国有两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及父母,因此判处她在绑架罪名下,终身监禁。(马来西亚《光华日报》图)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4年前惨遭姐夫绑架且杀害的7岁男童何平案件12日下判,法官宣判中国籍女子苏小梅谋杀罪名不成立可无罪释放,但面对的绑架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

  承审此案的法官拿督赛阿末希米尔宣判时指出,控方成功证明苏小梅犯下绑架罪名;至于被告面对的谋杀罪名,由于辩方成功提出合理疑点,加上考虑到苏小梅并非主谋,因此此罪名不成立被判无罪。

  苏小梅触及的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最高刑罚是死刑、终身监禁或鞭笞。法官赛阿末希米尔表示,他考虑到苏小梅尚有父母及2名孩子在中国,因此判她终身监禁,需坐牢20年,刑期从她被捕日即2006年6月25日计算。

  至于此案的第一被告即死者的姐夫纪国平,已在去年5月19日即何平去世的周年纪念日,在双溪毛糯的监狱里上吊自杀。他自杀的当天在监狱里留下忏悔的遗言。

  第二被告苏小梅是纪国平的情妇,两人在2006年5月18日,由纪国平带走当年7岁的妻舅何平,从首邦市开车到槟城准备绑票的计划,但何平途中醒来后哭闹不停,纪连国喂予大量安眠药,结果导致何平口吐白沫,纪连国因此在惊慌下勒死何平。

  5月19日凌晨3点,纪连国将何平的尸体装进一个行李箱内,并在实兆远通班台大道的桥上,把尸首丢进天定河。

  纪连国及情妇苏小媚过后双双被捕,当年两人分别是28岁及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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