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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 公示便民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12:2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便于广大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9月6日,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大同日报》头版就法律援助工作和“便民服务”活动的相关内容作出承诺并公示。

  在此次公示中,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郑重承诺: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城镇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并确定一至两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以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进行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所需材料;对于材料齐全的,经审查符合条件当即受理,当日指派承办律师。承诺还向社会公布了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对法律援助受理指派等相关工作进行公示和承诺,是大同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承诺践诺,促进三保”的要求,面向全社会公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措施的内容之一,也是大同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仝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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