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锐)近日,在僵持一年后,来自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辛家寨乡的受伤农民工王修科终于同用人单位坐到了谈判桌前。援助律师居中斡旋,主审法官辨法析理,经过一番理论,4万余元的伤残赔偿款递到了王修科的手中。
2008年9月的一天,农民工王修科像往常一样走进用人单位的厨房开始工作,由于绞肉机出现故障,王修科同工友一道进行修理,突然工友一个不规范的操作让王修科的手臂瞬间被卷入绞肉机内,右手中指、无名指的末端相继被绞断。事后,王修科来到武警医院接受治疗,先后花去各项费用4000余元。当王修科同单位协商有关费用的报销情况时,用人单位一口回绝。无奈之下,王修科来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援助。
掌握具体案情后,援助律师冯冬梅试图同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但她的努力一次次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据此,冯律师向小店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并获得许可。但用人单位并不认可这一行为,遂向小店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小店区政府最终维持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基本权益的落实让冯律师更加坚定了援助的信心,随后王修科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九级伤残,冯律师以此为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认定用人单位应向王修科赔付49923.3元。用人单位不服裁决,向小店区法院提起诉讼。见此情形,援助律师同主审法官从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员工的人道主义关怀两方面对用人单位进行说服教育,情理并重的分析让企业终于同意在赔付协议上签字。一波三折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官司就此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