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曹斯胤李桂平)近年来,怀仁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调解工作“12348111”工程,尽心竭力地在“调”字上下功夫,在“和”字上作文章,在“了”字上求效果,奏响了一曲“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和谐司法新乐章。
实施调解工作“12348111”工程以来,怀仁法院调解(撤诉)率达到84.6%,其中民事调解(撤诉)率为78%,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为98%,执行和解率为78%;连续5年所结案件零上访;连续5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红旗单位,被朔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4月28日,省高院、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为怀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