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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提高至271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陈晓璇、通讯员穗民宣报道:从本月起,广州市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20元调整到271元,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其他社会救助水平相应提高,近8万名农村困难群众直接受惠。昨天,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这一利好消息。

  据介绍,此次是广州市自1997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五次全市统一提高低保标准,提高的平均幅度为23.37%,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的76.4%。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介绍,此次农村低保标准的提高,全市财政共计需增加支出6643万元。

  这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具体标准如下:南沙区、番禺区从240元提高到300元,萝岗区从250元提高到300元,白云区从230元提高到260元,花都区从200元提高到260元,增城市从210元提高到260元,从化市从170元提高到220元。各区的调整幅度不一,由各区、县级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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