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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老人院供养标准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3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陈晓璇、通讯员穗民宣报道:记者昨天获悉,为保障和改善孤儿及其他政府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广州市决定从本月起,将全市孤儿养育标准及市属福利单位政府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其中伙食费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孤儿、市属事业单位供养的三无人员3961名,其中孤儿2921名、市属福利事业单位供养的三无人员1040名。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表示,此前,全市除番禺区外,所属人员供养标准从200元—500元不等,造成部分供养人员得不到更好的保障。为此市委、市政府及各级政府决定将孤儿养育标准和市属福利事业单位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据悉,此次提高标准后整个支出结构会发生变化。比如福利院的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伙食费380元,医疗费是50元,服装费是120元,零用金50元;精神病院:每人每月伙食费380元,医疗费80元,服装费120元,零用金20元,水电燃油费50元;老人院:每人每月伙食费380元,医疗费100元,服装费120元,零用钱15元,水电燃料费50元。这三个不同事业单位支出结构虽不一样,但都是有针对性地给予保障。其中伙食费增加最明显,单一伙食费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李治臻透露,此次孤儿和其他政府供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后,全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8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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