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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散”现象不可小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03:44  浙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宏 永康市报道组 叶宁) “少年夫妻老来伴”,这是很多人对婚姻的美好寄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老年离婚案件数量正在逐年上升,“白头偕老”成“黄昏散”的现象正在显现。

  永康的徐某和妻子方某均是82岁高龄的老人。前段时间,方某到永康法院起诉,要求和徐某离婚。原来,徐某是农村户口,没有养老金;而方某却是一位教师,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而且还在永康城内分得一套住房。地位、收入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使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后来在法官和亲朋好友、社区的劝说下,方某撤回了诉讼。

  “这起案件在众多涉老离婚案件中很典型。当子女年幼时,夫妻双方尽管在很多方面有巨大差异,但为了家庭和孩子,即使碰到矛盾也能够克制和容忍,等到步入人生最后阶段时,便开始考虑个人精神方面的追求。”永康法院民一庭办案法官徐建红说。

  据徐建红介绍,如果把60岁以上的人视为老年人的话,目前,永康法院受理的涉老离婚案件占到离婚案件的10%多,而且每年增速显著。据了解,目前到法院要求离婚的老人大都表示,夫妻感情其实早在年轻、甚至中年时期就出现了裂痕,只不过是因为当时经济条件艰苦,还需要夫妻共同奋斗,加上顾虑孩子,才一直忍着没离婚,等孩子成了家,夫妻间的矛盾才骤然激化。

  “更值得注意的是,除老夫妻自身原因外,也有子女为了自身利益,诱导老人离婚的。”徐建红表示,“黄昏散”案件背后的原因错综复杂,往往隐藏着形形色色的目的,政府、社会应该加强对子女的思想教育,对老年人婚姻问题给予更多关心,从而维护社会的整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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