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三水禁售禁放孔明灯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04: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波 通讯员莫嘉智)燃放孔明灯,浪漫却危险。昨日,记者从三水区政府了解到,为了彻底消除完全隐患,今后三水境内若有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将被有关部门查处。

  《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将由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对因销售、燃放“孔明灯”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悉,在三水区之前,顺德区政府就已经发布了类似通告。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