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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甲流”疫苗已抵石 首批接种人群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06: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伟)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获悉,目前石市首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经到货,并陆续发放到各县(市)区。从10月28日起,石家庄市将开始首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首批接种人群包括公安、司法干警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根据疫苗供应量,石市首批接种人群为:公安、司法干警,口岸检疫、海关、边检、民航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部分托幼机构教职工和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以后,随着疫苗供应量的增加,进一步扩大托幼机构教职工和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接种的范围,为交通、电网、殡葬等行业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提供疫苗接种,逐步扩大到慢性病患者。

  据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较为新发传染病、甲流疫苗是首次接种,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从24日开始启动了甲流疫苗接种系列培训。首先是市级专家对各县(市)区疾控预防接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目前,此项培训已经完成。第二步由县级疾控机构对乡级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具体操作培训,此项培训目前正在进行中。

  据该负责人介绍,甲流疫苗接种点优先设置在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接种门诊,依托已经取得资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首批接种甲流疫苗的人员由各预防接种点根据下发疫苗数量和辖区重点人群构成确定。必要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符合规范的临时接种点。

  同时,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实施接种时,由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签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注射。为切实保障接种安全,接种疫苗后要将受种者在现场留观30分钟,希望受种者给予配合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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