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庄河市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显著,一些重点部门、热点行业的职务犯罪发生率明显下降。为了促进这项工作的良性开展,解决预防工作人员编制不足、预防经费紧张等问题,今年年初,该院检察长林乐大产生了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的想法。
根据林乐大的部署,该院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人员,对200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回顾;院研究室在此基础上进行提炼总结;经院党组集体讨论、提出修正意见并三易其稿后,最后形成了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回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三部分构成、6300余字的《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26日,林乐大就该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向庄河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汇报:2003年以来,深挖涉农领域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了挪用征地补偿款系列案,村干部虚报“水改旱”亩数从中套取国家政策性补贴款系列案和大丹高速公路征地费发放中受贿窝案;特别是庄河市院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的《我市城郊村干部挪用土地补偿费犯罪呈多发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的调研报告,提出了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代管”的检察建议,被市政府采纳,随后,村级财务“代管制”率先在庄河农村全面实行,此后在全省推广。
与会代表听了该院的专项汇报后,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于林乐大提出的受编制所限、检察院至今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职务犯罪预防科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重视。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该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今年6月,该院的职务犯罪预防科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