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白雨 通讯员田发雁)为价值仅百余元的钢管,一男子将电缆线砍断,致32万多用户通信中断130分钟。23日,襄樊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此案,并当庭宣判:该男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检方指控,今年7月3日,男子刘某携斧头、锤子、锯条、手套等工具,在汉丹线盗窃铁通公司的2根钢管,管内套有电缆、光电缆线各一根。
刘某将光电缆线砍断8米,造成武阳线(武昌到阳平关)光电缆中断,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32万多用户通信中断。
主审法官认为,刘某故意破坏公用通信设施,虽然盗窃案值仅百余元,但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且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量刑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