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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人头骨华裔博士领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6日14: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雷人雷事

  北京今天消息 据《京华时报》报道:一个月前,一名美籍华裔博士丁某因被认定在华收购人类头骨向境外销售,而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这起“全国首例非法经营人类头骨案”正在二审。

  美国联邦调查局发来协查通报

  去年5月,一封来自美国联邦调查局驻京办的通报寄到了公安部,通报称:美国联邦调查局发现,从北京通过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美国的邮包中,有无名人类头骨,请公安部协助调查相关情况。

  公安部随即将此通报转给了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很快,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的包裹邮件编号,侦查员找到了负责邮寄此邮包的国际快递公司。

  据该公司经理反映,寄此包裹的是一名张姓男子,对方自称所寄物品为玩具和塑料模型。

  去年5月30日,该男子再次向美国邮寄3件包裹时,进入警方视线。去年6月3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该男子并不姓张,而是姓丁,是一名44岁的美国华裔博士,在北京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住北京市昌平区一处别墅。

  当日,民警从丁某欲寄往美国的包裹中,起获20个人类头颅骨。而后,经过对丁某所住别墅的车库进行搜查,侦查员又发现人类头颅骨1100余个。经鉴定,均为近代自然人头骨。

  80元人民币收购150美元售出

  丁某为何对人类头骨如此钟情?他的朋友在证言中说:2004年夏,有境外人员向丁某询问是否有人类头颅骨,这之后,丁某便从潘家园旧货市场购买了多个人类头颅骨,有些是雕花的,有些未加工。

  后因潘家园市场的摊主货不够,摊主便介绍丁某和两个青海农民认识。此后,丁某又定期从两个农民手中收购人头骨,并将部分头骨寄往美国。

  检方于今年5月将丁某公诉至法院。起诉书称: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丁某先后以人民币80元到160元不等的单价,从两个青海省农民手中收购共计1300余个人类头骨。其间,他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外出售200余个,售价约为每个150元美元左右。

  检方认为,丁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经营人类头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罕见案例如何定罪名成焦点

  法院一审时,丁某否认控罪。他说自己是出于个人爱好而收购人类头骨,进行雕刻后,用于个人收藏或赠送他人,绝非谋取非法利益。

  丁某的这一辩解被检方当庭反驳,检方出具鉴定结论称,丁某的笔记本电脑中存有人类头骨照片万余张,电脑使用者曾将部分照片上传至“易趣网”网店,并以竞拍形式与境外的买方交易。

  除了搜集人类头骨的目的外,此案涉及的罪名也是庭审时争论的焦点。

  上月21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采信了检方指控。法院认为,丁某违反国家规定,将大量人类头颅骨等尸体遗骸作为商品进行经营的行为,不仅亵渎死者,有悖人伦,伤害社会风化,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非法经营数量特别巨大,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30万元,驱逐出境。此外,向丁某出售人类头骨的两个青海省农民,也被法院以相同罪名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后,丁某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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