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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认定行政执法取证方式不当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2:33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李萌

  昨日,闵行区政府明确表示,经查明,张军(化名)驾驶轿车载客,被区交通执法大队查获一事,属于行政执法取证方式不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因此,闵行区建交委昨日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2009年9月8日下午,张军驾驶牌号为皖Q×××××福特轿车载客,在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军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明确张军非法营运,并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

  9月28日,张军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闵行区昨日表示,区政府对张军此事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区建交委和区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组查明,该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因此,区建交委于昨日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区交通执法大队也随之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决定。

  早报记者获悉,闵行人民法院也收到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书。该院表示,将尽快征询原告张军的意见,依法作出处理。

  “接下来,我们将以‘透明’监督的方式进行执法。”闵行区建交委相关人员昨日介绍,在日后的“黑车”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将模仿交警查处酒后驾驶的工作方式,将执法车停在路口,执法人员身着制服,对往来车辆进行检查。

  他坦言,取证难成为工作推进的最大障碍,这也使后续的定性、处理困难重重。为了能让执法工作既在“阳光”下进行,又能得到良好的抑制效果,闵行决定在主要交通枢纽派驻志愿者监督、疏导。同时,闵行区内轨交站周边、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将设置更多出租车和公共汽车专用道路。而在年内,闵行区内的出租车数量将所有增加,公共交通网络也会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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