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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坚决反对“有偿家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3: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驻京记者 葛倩)近段时间,“有偿家教”成为各地教育界的热门话题:山东拟禁止教师有偿家教,而浙江则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究竟是否合理?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昨日明确表示“教育部坚决发对”。

  续梅认为,全国绝大多数教师都是兢兢业业,但也有少数教师存在不当行为,如课堂内容留至课后家教讲解、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有偿家教以谋取私利。“其行为肯定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她认为,对此现象广大家长、社会以及教师均无法接受,因此,“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要坚决反对,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此前于去年9月秋季开学时,教育部曾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其中涉及要求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用其职谋取私利。昨日,续梅再次强调,各地当贯彻好此规范,而各地也可根据自身特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关于有偿家教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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