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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378项权力下放顺德 涉及29部门,11月1日起实施,有部门称“我们能做的顺德都能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4:5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程俊)佛山市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向顺德区第一批次下放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佛山市发改局副局长李晓佳表示,这是历年来佛山一次性“放权”力度最大的一次。

  为支持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8月28日佛山市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市直各部门按照省委批复精神,本着“能放则放、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梳理现存各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提出拟下放给顺德区的事项目录。本次下放顺德区的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共涉及市政府29个部门,包括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等。

  按照佛山市政府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市直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清理筛查,进一步扩大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

  “这次放权包括项目审批以及日常管理两大方面,涉及到科教、文卫、公安经济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佛山市发改局副局长李晓佳说,通过此次放权,绝大部分的行政审批权限都已经由佛山市下放给顺德区,这是历年来佛山一次性“放权”力度最大的一次。

  佛山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放权后,现在市劳动部门和顺德劳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是一样的“我们能做的他们都能做。”

  “能下放的都下放了。”佛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后市教育局主要有11项职能,此次根据省里的要求全部下放给顺德区。其中包括: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的使用、教育培训机构审核、教育基础装备建设、招生考试、教育科研、人事等。

  佛山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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