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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能否公开各地政策“打架”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财政局开全国先河,近日在网上公开了财政“账本”,该市财政局局长认为,财政预算不应是国家秘密(见本报昨日报道)。而上海财政局却认为财政预算就是“国家秘密”,拒绝公开。两者观点截然相反,令人无法理解。

  推动广州市财政局公开财政“账本”的始作俑者李德涛说,多年来他先后向财政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十多个部委,以及上海、北京、广州等十几个城市发出共计上百封信息公开申请。除广州市外,各部门和城市均以不同的理由,拒绝公开预算。

  上海市财政局给其的答复书中称,“李德涛提出获取上海市2009年度本级部门预算,被认定属于‘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其他各部门拒绝的理由则五花八门,包括:属于保密文件;不在可公开范围之内;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部门预算被列为内部公开试点单位,尚未纳入对外公开范围;与一般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不同,不使用财政资金,等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的原则已很明确,就是‘不公开是例外’,然而执行起来,各地各部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先例可循。许多部门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办,然后他们就互相看,看其他部门怎样处理。同时他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怕影响不好’。”李德涛说。

  广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存在模糊地带,在具体操作上会遇到困扰。比如,政府预算在上世纪90年代确实属于国家机密,当时还没有部门预算一说,但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不仅有了部门预算,而且人大、中央政府都要求和提出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对部门预算也要求更加透明,这样,什么信息可以公开、不可以公开,挺模糊的,这时就看部门领导的价值取向和对政策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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