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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举报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有奖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钱村 通讯员汤良荣 刘丹丹)潜江警方昨公开承诺,即日起,凡举报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

  据介绍,此前,潜江警方在监督民警执行“五条禁令”时,主要是发挥政工、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的合力。可是在执行中,个别民警存在“不会那么巧被发现”、“自己不会这么倒霉”的侥幸心理。为此,潜江市公安局决定实行悬赏制。潜江公安局政委黄文国称,实行悬赏制执行“五条禁令”,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增强民警执行“五条禁令”的自觉性,有效地预防民警违令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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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条禁令”

  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发布了“五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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