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正恩 通讯员冉耀红 家旺)儿子外出逃避执行,父亲担负起赔偿责任。昨日,利川法院收到这位大义父亲代子支付的22000元赔偿款。
利川市元堡乡的金某和梁某是好朋友。2007年8月31日,金某将他的小货车交给无驾驶证的梁某驾驶,金某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梁某倒车时,将周某年仅3岁的儿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判处梁某有期徒刑2年,梁某赔偿周某儿子死亡赔偿金等费用86416元,金某承担连带责任。
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金某为逃避执行外出不归。前不久,梁某服刑期满回家,执行人员主持周某与金父、梁某进行协商,周某要求金某支付剩余的赔偿金22000元。经执行人员调解,金父表示愿意代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