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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见习 月补贴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6:2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罗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有新调整。昨日,市人保局、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两年内没有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渝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等3类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而且,参加了就业见习的学生,85%以上能就业。

  3年组织3万人就业见习

  2007年11月,我市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此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

  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加大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政策扶持力度,到今年9月底,全市已建立见习基地170多家,提供见习岗位近9000个,组织了约60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通过这个就业见习,现在已有近4500人被见习单位留用,留用率达到79%。”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2009年至2011年,我市还将组织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6到9个月的就业见习。如果见习基地违反见习协议,见习生可向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投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是:023-86898652。”

  3类大学生即日起可报名

  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依照原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具有重庆籍,又没有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新的通知规定,下列三类大学生从即日起,可以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包括:两年内没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渝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这也就是说,2007年、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户籍在重庆,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的就业见习;户口虽然不在重庆,外地大学生,只要是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于重庆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见习;那些在重庆高校读书的在校生,在毕业当年尚未毕业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见习。

  购买50元人身意外险

  新通知规定,大学生到了就业见习基地后,企业必须要给接收的每位见习生一次性购买至少50元的人身意外险,至于在哪家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额度最高限额等,政策都不做限制性规定,只要企业购买了,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财政将按见习生的人头数,按每人50元标准补贴给企业。

  “这实际上是政府帮见习生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目的就是解决见习生工作中,发生的意外的保障问题。”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月生活补贴至少500元

  与原来的就业见习政策相比,新通知增加了一条:接收见习生的企业,在学生见习期满后,必须留用20%作为本单位员工。而原政策并未对接收见习的企业是否留用,留用多少见习期满的大学生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其余没有留用的见习期满学生,将在市、区县就业服务部门、接收企业的帮助下就业。

  “按照就业见习政策新要求,参加了就业见习的大学生,总体就业率必须达到85%以上。”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新通知还规定,见习基地企业,必须与见习生签订统一的见习协议书,为见习生制定完善的带教计划,安排指导老师做好见习生带教、日常管理和安全防护。在待遇上,接收见习生的企业,每月发放给见习生的生活补贴至少要达到500元。

  给企业补贴提高150元

  依照原规定,企业每接收一个见习生,政府财政给的补贴是每人每月150元。而新政策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所有见习基地企业,每接收一名见习生,补贴统一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同时,补贴资金的发放,也由原来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分管的经费筹集渠道,统一为市财政就业再就业统筹拨付。这既解决了24个区县因财政紧张而一直没有开展就业见习,也有利于企业能更快地拿到补贴,激发企业接收见习生的积极性。

  三类大学生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两年内没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

  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

  在渝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见习基地单位直接报名应聘

  重庆大学生就业网注册报名

  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填表报名

  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流程示意图

  被见习基地单位留用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见习结束后出具鉴定书、协议终止

  签订见习协议、正式开始见习

  见习基地单位查询筛选、通知面试

  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

  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由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推荐、就业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后续配套服务

  录入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数据库

  报名需要这些材料

  应届毕业生: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

  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

  往届毕业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和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可到市、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报失业登记表)等材料

  人才中心组织招聘会或推荐到见习基地单位应聘

  3年5580万支持单位

  建就业见习基地

  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 实习生 陶静)昨天,来自市财政局的消息称,3年将安排5580万元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今年全年安排资金总额为1860万元。

  市财政局说,2009年-2011年,组织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建设一批提供岗位多、见习质量高、促进就业强、社会影响好的就业见习基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和服务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都可建立基地。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初审合格的,提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统一授予“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见习基地期限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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