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景玮通讯员连欣
本报讯 今后,乡镇居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不用再跑到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在家门口就有法律援助受理点。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已在基层建立了2541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受理点获得法律援助。
从今年4月开始,省司法厅提出要在全省推开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将法律援助申请关口前移,设立受理点方便群众申办法律援助。为此,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的受理点主要设在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目前全省已设立2500多个法律援助受理点。设立受理点的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信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同时要有固定人员负责受理点的日常工作。所有法律援助受理点,都必须义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受理点会按照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可以直接免费受理案件。
按照规定,受理点要坚持无偿服务、专人负责的制度,受理点一旦挂牌,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一律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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