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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坚决反对老师有偿家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7:02  重庆时报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偿家教等问题首次做出回应。她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

  针对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而山东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问题,续梅表示:有极少数教师,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续梅说,“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广大老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同时各地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

  谈到教育部对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联合成立中国版“常春藤联盟”,续梅说,教育部持积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这9所高校成立这样一个联盟,应该说对于我们加强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对于我们培养这种拔尖创新人才,包括对于我们国家的高校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都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探索,所以教育部对这个联盟的成立是持一个积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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