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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想明年再提议案促“双跳灯”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7:1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吴 飞

  昨日,市人大代表朱如安协同晨报记者共同调查 “轨交站外2公里”的公交运载情况。

  当看到张江站周边小区15分钟一班的公交车以及锦江乐园站外排队候客的黑“摩的”时,朱如安表示,要让公交车以两三分钟一班的班次覆盖全市所有小区,恐怕不是一件一蹴而就就能办成的事。“现在上海公交的发展水平毕竟不能满足每个人的个性化需求,或许鼓励邻里之间的汽车共享,互助搭车,同时在轨交站点修建自行车免费停车点,鼓励自行车出行,是解决目前上海‘轨交站外2公里’居民出行的可行之道。 ”

  早在2008年上海市人代会期间,朱如安就提出了《关于修改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议案。在议案中,朱如安建议修改法规条例,使得上海的“双跳灯”互助搭车能够合法化。但议案因为种种原因未得到落实。

  昨日,朱如安重提“双跳灯”:“要使‘轨交站外2公里’的居民能方便出行,互助搭车是一条很好的路子,也是国外许多国家已经走成功的路子。 ”朱如安说,“以前邻里就有互相借个凳子、借副碗筷的,现在无非变成了共享小汽车,这种资源共享是一举多得的事情,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研究相关办法加以推行? ”

  对如何界定非法营运和 “双跳灯”,朱如安说,界定方法其实有很多种,“比如非法营运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互助搭车即使是车主收取一部分的物质报酬,也仅仅是降低一部分自己的出行成本而已,而且是很小的一部分。另外非法营运车辆的目的地由乘客而定,但互助搭车的目的地由车主而定,两者的界定应该不是很难。 ”朱如安表示,他已在考虑明年上海“两会”时,再次联系其他代表,共同提出议案,力争使“双跳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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