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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出一个“艾滋女”我们仍需付出同样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7:48  南方日报

  ■网络、媒体、网民和公权力如何轮番登场■谁和谁的合谋推动了流言的肆虐

  ■谁和谁的努力揭开了事件的真相

  ■关于信度的反思能否推动实质进步

  南方日报记者徐剑桥

  实习生李秀婷

  随着闫德利前男友杨某被抓获,满城风雨的网络“艾滋女”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事件爆发、网络热传、传统媒体介入、公权力登场、真相大白……这样的套路借助网络加速器飞速地完成周期,已经为社会所“习惯”。

  但是与“炫富女”那些网络事件相比,此次事件触及了社会的底线,“艾滋病者的报复”引发恐慌、几百个真实电话号码被肆意暴露,都令人心有余悸,“玩得太大”。

  如果再出现一个“闫德利”,是否还要走完这个完整的周期?

  如果再出现一个“闫德利”,网络暴力是否依然八面开锋,伤人至深?

  如果再出现一个“闫德利”,线上线下媒体是合谋成为谣言的催化剂,还是合力推动真相现身的进程?

  如果再出现一个“闫德利”,公权力能否以更完美的时机和方式介入?

  如果再出现一个“闫德利”,为了一个真相,社会是否需要付出同样昂贵的成本?

  媒介信度角力

  权威传统媒体的介入稳住了纷纷扬扬的舆论

  时至昨日,在搜索引擎中输入“闫德利”的名字,部分香艳照片仍然在一些网站中可见,这些照片,甚至未加任何技术处理。

  10月19日,当地警方认定事件有幕后黑手、初步认定闫德利系被陷害后,本报记者搜寻网络,在一些知名网络论坛上看到,指向明显有误的帖子,依然被高挂在显著位置。帖子下方,充斥着网友对闫德利本人的谩骂。

  这只是本次事件中,网络媒体表现的一个浅显断面。

  10月23日,事件真相大白后,记者看到了网友这样的质问:以“闫德利”为名字的博客,爆出患有艾滋病、公布所谓的“279名性接触者”手机号码,并散播出400多张艳照和性爱视频,网站是怎么让它出来的?

  “网络的推波助澜,此事中的无障碍炒作平台和无监管传播状态,足以让我们认清,网络是把双刃剑。”网民开始警惕和反感。

  网络提供狂欢的同时,也制造了不安全感,毕竟每个网民都可能被这种难以控制的网络暴戾所伤。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董天策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博客作为一种自媒体传播形态,人人可以发布信息,但网络由于把关人的缺位,对信息的真伪很难审核。

  “这次事件,正说明了网络媒体在公信力上的一些缺失。网站只要在运营,就需要对这些信息认真审核,不允许这些不雅照片在博客上发表,造成恶劣影响。”董天策说。

  在真相的稀缺下,传统媒体必然汹涌而至,纷沓介入。然而,传统媒体一开始的介入并不光彩。

  10月14日,“艾滋女”开博曝光性接触者首度见诸报端。有报道直接引用博文:“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10月17日,第一批纸媒前往闫德利老家河北容城采访。而在此之前,一些传统媒体竟然已直接援引网络报道,出现了诸如《艾滋女闫德利再自曝公布“接触者”只为寻夫》的稿件。

  这些报道转而又被网络转载,在传统媒体与网络的交织之下,使得“艾滋女”事件更趋“逼真”。

  即便有些经由纸媒采得的报道,也招致了网友的质疑———比如,有纸媒前往闫德利在北京曾经的租住地,找到房东,将其在京生活掀了个底朝天;甚至,为了证明其从未卖淫,有媒体找到其堂哥闫国清,挖出了“闫德利自称这辈子只跟两个男人发生过关系”的“猛料”。

  对此,董天策分析说,一些报纸没有核实信息真伪就进行报道,轻信网络信息,反映了国内新闻业界的浮躁。“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传统媒体更应该冷静求证,谨慎介入。”他说。

  “如果杨某是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那么,有关媒体和网络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为闫德利的名誉‘埋单’。”有网民说。

  然而,单纯指责传统媒体的失范,是有失公平的。事实上,正是大量传统媒体对事件传播主导权的“接管”,推动了真相的出现。

  10月17日,至少有5家国内媒体找到了闫德利家中。当事人闫德利接受《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网络上所传其身患艾滋病,并公布多名嫖客电话号码的举动,“都不是真的”,并怀疑系其前男友所为。

  至此,权威媒体的介入稳住了流言纷飞的舆论。之后,闫德利自证清白、始作俑者在京被抓,都通过报纸、电视媒体做了高信度的报道。

  回过头来看,虽然传统媒体一开始的介入并不光彩,但如果让流言一直仅在网络蔓延,伤害是否更大?

  媒介信度之争,在事件中再见高下。

  “有关部门应当从‘艾滋女事件’以及一系列网络侵权的案例中,反思如何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如何规范网络伦理,如何保护隐私权等。”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说。

  然而,事件结束后,反思仅限于反思,并未有媒体付出代价。这种反思,难以抵御下个“闫德利”出现时的兴奋和躁动。

  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日渐强势的网络语境中,往往被斥为强力管制而作为有限。

  可以说,“艾滋女”事件并没有换来网络媒体的实质性进步。

  网民行为反思

  揪出周久耕伤害闫德利网络公民需更成熟心智

  2006年,“你”当选美国《时代周刊》年度人物,意即互联网上内容的所有使用者和创造者。网民当选,被评析为一个全新传播时代的来临———所有人都真正具有话语权,可以有一个公共平台进行言说。

  然而,在“艾滋女”事件中,性、报复、艾滋病,搅动整个网络。高举高打的道德审判、事实未明情况下的谩骂遍布网络。很难想象,这就是被誉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网络力量。

  “网络,既能揪出‘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也能让闫德利们受到伤害,它的双刃剑作用越来越突出。”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吴文虎对本报记者表示,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网络无处不在,但针对其的有些规范还未及时建立。

  在最近流行的开心网游戏中,来自暨大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小杨“看不惯”流传其中的虚假信息,乐于担当一种“纠错者”的角色。

  在一个广为流传的“富二代校园豪华跑车”帖子中,指名道姓某某公司老总的子女个人储蓄账户上有多少钱,说得若有其事。小杨马上发帖揭露,查证得知里面所说的公司和老总名字根本对不上号,另外,个人储蓄数目也“让人觉得明显不靠谱”。

  小杨觉得遗憾的是,很多朋友看到这种似是而非的帖子,都随手转了,并不觉得自己在传播未经确认的信息。

  “网站也有诱导这种消息传播的嫌疑。”小杨说。一个帖子把央视正在国内播放的品牌宣传片说成是央视在国外做的广告。而帖子后面的网友调查选项有几条:“为什么在国内就明显差了呢”;“很有意境啊”;“奥运和阅兵被拍成这样”。“无论你选哪个选项,都会自动转帖,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赞同,你都传播了假消息。”

  “中国网民规模已有3.3亿多人,面对类似网络事件,网民应更加自觉、自律,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要慎重表态。”吴文虎认为,“网民提高媒介素养,需通过长期的呼吁和公民责任意识的培养来加以规范。”

  吴文虎同时认为,类似事件中的网民表现,与现实的社会状态、社会心理有关,“这不仅仅是网民的问题,更需要对社会阴暗心理进行治疗”。

  “法律应严厉打击在网络上恶意污蔑、伤害他人的黑手,同时规范博客、论坛等网络载体,而每个网民,也千万别诽谤陷害别人,别践踏法律的底线,否则,所有网民都会没有安全感———谁想成为下一个闫德利呢?”有网友呼吁。

  公权力作为检视

  暧昧表态反而繁荣了流言辖地管理应考虑网络因素

  与媒体和网友表现同时被检视的,还有当地政府和警方等公权力部门的表现。

  河北媒体的报道显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指示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介入,推动了对闫德利的艾滋病检测、立案侦查,并与北京警方进行联系。“如果没有政府出面,深陷网络围剿的闫德利,摆脱道德审判的可能性很渺茫。”有媒体评论说。

  但本报记者追寻事件演变进程发现,公权力部门今次的表现,绝非没有改进的余地。至少,舆论表现出了三个层面的集中讨论和质疑———一、当地警方介入是否及时,二、是否也应就博客中散播的艳照与视频立案,三、闫德利三次检测证明清白,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位。

  10月16日,在接受中新网记者电话采访时,河北容城警方就曾审慎回应证实确有“闫德利”其人。“因对网上所传内容并不清楚,目前警方未接到任何报案或线索,暂时无法介入。”

  “容城警方的这个回应虽然到位,但还是给舆论留下了幻想空间。”随即有网友作此评价。

  10月18日,闫德利回到容城县,并于当日下午到贾光乡派出所报案。当天,警方已经表态称事件有幕后黑手推动,“但由于涉及管辖地问题,当地警方只是进行了相关调查工作,但尚未立案”。

  对此,有律师认为,此种情况下,虚假信息的发布者涉嫌构成诽谤罪。“虽然诽谤罪是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但事件已超越了个人对闫某的名誉损害,构成公共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即使不作为‘治安案件’处理,警方也必须介入调查。”

  20日晚6时,河北容城当地召开新闻通气会,表明了办案立场:警方是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立案。至于“艾滋卖淫”网帖,应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或案发地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容城警方无管辖权。

  对这番表态,部分法律界人士和评论人士发表了不同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兆峰表示,河北警方的说法不合理。他认为,公安是否介入调查,要依据两个原则,一个是实施地原则,一个是发生地原则。“虽然河北警方只是针对‘散发传单’立案,但传单内容与网帖内容基本相似,两个事件有关联,河北警方应当介入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受访时认为,确定IP地址在北京的话,那北京警方,即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确实有管辖权。“但这个事情影响到的地方不仅仅是河北容城,事件传播范围那么大,甚至可以说在全国都有影响,两地警方都应该展开调查。”

  10月22日,也即事件第10天,北京警方才表示正式介入。

  “面对公众、媒体的质疑,尽早关注,不逃避、不回避、不推诿,依法依权介入,公开透明发布信息,不再迫于舆论压力被动应付,是网络时代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应有之举。”这,无疑是网络时代的新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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