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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10·14”案取证手段不正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08:11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群)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举行关于“10·14”事件调查结果的新闻发布会,浦东新区区府办副主任、联合调查组召集人黄宏代表调查组宣读调查结果报告。报告指出,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当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乘客”陈雄杰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

  今年10月20日,浦东新区政府成立了由12名成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10月14日原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对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的执法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上接第1版)调查组成员包括丁仲良、王洁、李江、李燕、陆敬波、金永红、季明、唐一平、顾文剑、郭翔、郭耀明、薄海豹,身份主要为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的代表、社区和企业的代表。

  联合调查组主要任务是调查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对孙中界驾驶浙ADS595载客的执法过程中,是否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取证等问题。调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尽职的原则。

  几天来,联合调查组认真查阅了相关的卷宗、录音等资料,并分三组分别到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孙中界工作单位)、73171部队医院(孙中界10月14日伤指后就诊医院)进行了现场调查,对参与当天执法的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及公安民警、乘客陈雄杰、驾驶员孙中界、庞源公司的有关人员、医院医务人员等进行了访谈。

  经过调查和了解后形成的报告指出,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10月14日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当天,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一社会人员将执法的时间、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陈雄杰在浦江镇召泰路闸航路口扬招孙中界驾驶的车牌号为浙ADS595的白色金杯车。该车搭载陈雄杰后驶至闸航路188号时,被执法人员检查。执法人员为陈雄杰制作了笔录,作为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证据。

  调查发现,“乘客”陈雄杰对调查组的陈述存在虚假。调查组在对陈雄杰访谈过程中,其否认还有其他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行为,但调查组在抽查原南汇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其他执法活动的案卷中发现了陈雄杰曾有以“乘客”身份作证非法营运的笔录。

  报告还公布了驾驶员孙中界左小指骨折的伤情。孙中界于10月14日晚到医院就诊。入院时他左小指中节近端背侧见一横形伤口,长约1厘米,深及指骨,创缘整齐。医院诊断为左小指中节指骨骨折伴肌腱损伤。已进行骨折复位内固定、肌腱修复术,手术顺利,孙中界于10月18日出院,医院主治医生认为今后可以基本康复。

  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调查组建议区政府指定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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