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 “在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后,出租车管理办接到乘客投诉电话200多个,其中有100多个是反映出租车拒载的,这说明拒载、拼客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行业服务质量,更影响了城市的形象。”昨日下午,在“长春市开展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整顿拒载行为专项活动”通报会上,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立光表示,2010年,《吉林省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按照新条例规定,出租车只要有一次拒载行为,就将取消驾驶员营运资格。
的哥拒载
将被取消营运资格
张立光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租车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是拒载。如果出租车司机拒载行为被查实,对拒载的出租车司机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带车学习7天,记入服务不良记录,如果再拒载一次,将取消驾驶员服务资格。而从2010年3月1日开始,《吉林省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将实施,其中规定,出租车只要有一次拒载行为,即取消驾驶员营运资格。张立光说,如果市民在乘车时遇到拒载,可以记住时间、地点以及出租车的车牌号,并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出租车管理办,并配合核实。
服务不达标
减少经营权配置
同时,长春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配置今后也要考虑到出租汽车服务是否达标,经考核如果服务不诚信、不达标,在下一轮经营权的配置中将减少数量或不予配置,直至企业被淘汰。
稽查行动
1小时5辆车拒载
昨日下午3时,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针对出租车拒载行为组织了一次稽查行动,截至下午4时30分,执法人员一共查获5台拒载的出租车和一台“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