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法厅与法院就司法鉴定工作达成共识
本报贵阳10月26日电 记者阎志江今后,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各类委托鉴定、评估事项时,将依法使用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编制公告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近日,贵州省司法厅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就司法鉴定的有关工作达成了共识。
这些共识包括全省各级法院引导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建筑、矿产等“其他类”鉴定、评估机构到省司法厅统一审核登记,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反馈沟通机制等。
据悉,在司法部目前尚未完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贵州省率先推动的这项工作,有利于消除司法鉴定“其他类”管理中存在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和司法机关委托使用脱钩的“两张皮”现象,破解“其他类”鉴定事项管理归属不清的难题。统一名册将为真正实现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