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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贵州"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11: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7日通报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10·17”重大粮仓垮塌事故。通报指出,该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粮食收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部分地方对粮食仓库的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突出问题。

  2009年10月17日13时50分许,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三合分公司在收储高梁过程中,一座建于1978年的仓库一侧山墙突然垮塌,并带动部分屋顶及二楼楼板垮塌,在二楼过磅间售粮的22名村民和1名收购工作人员中,有19名村民被滑到仓库一楼外的一条深约2米左右的沟内,并被垮塌下来的瓦砾及高粱掩埋,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该仓库收储的高粱超过设计容量,仓库老旧没有及时得到维护加固,以及在仓库二楼的22名村民和待过磅出售的约10吨高粱,加重了墙壁的载荷,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的详细原因仍在调查中。

  对此,通报要求,各地要把排查治理粮食仓库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国家关于粮食仓库工程建设安全标准,逐栋排查、不留死角。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特别要加大对老旧仓库的安全检查力度,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或改造措施。经评估和鉴定,不能保证人员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通知指出,做好粮食仓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保障粮食仓库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对新建、改建、扩建粮食仓库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粮食仓库安全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凡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粮食仓库工程,一律责令整改。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地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制订和完善针对粮食仓库坍塌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加大应急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完善应急设施。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资源调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向售粮群众提供安全提示牌,提高其发现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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