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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政府承认取证方式不正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14:22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上海闵行区“9·8”驾车载客案

  责令撤销对驾驶员的行政处罚决定

  26日,闵行区政府对外宣布,经调查组查明,张晖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

  闵行区人民政府对张晖驾驶自己轿车载客一事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区建交委和区监察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组查明,该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建交委于26日责令区交通执法大队撤销NO.2200902973行政处罚决定。

  2009年9月8日下午,张晖驾驶皖Q×××××福特轿车载客在本区北松路1358号被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检查时查获。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日,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了NO.2200902973行政处罚决定。

  据张晖称,事发当天只因自己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张晖陈述,9月8日他在去公司的路上搭载了一位声称胃痛的陌生男子,“一开始他说,师傅带我一段吧,我说我的车是私家车,不带人。他接下来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胃有点疼,他说就在前面一点点下车,还说给我钱,然后我说‘带你一段不要钱。’”

  但抵达目的地后,却遇到了完全没想到的结果。“我在主驾驶位置上,这时我的车门打开了,我整个人被拽出来,接着被卡住了脖子、反扭住双手。”张晖说,随后他被强行押入一辆面包车,自驾车遭到扣押。

  9月28日,张晖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NO.22009 02973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上海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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