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河北 禁止暴力犯罪花钱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14: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石家庄今天消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表示,对暴力犯罪绝不许“花钱减刑”,依法应该判死刑的被告人,做了赔偿也不能“买命”。

  河北省高院明确,对于那些侵害不特定公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罪该判处死刑的,不能仅仅因为作了赔偿就不判处被告人死刑。对黑恶势力等犯罪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累犯,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对依法能够认定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共犯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认定共犯,从重打击;依法加大判处和执行财产案件的力度;对“恶势力”团伙,用好刑法关于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打击力度;对正在服刑的涉黑罪犯,严格控制减刑、假释的适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