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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改革“难产”根在缺乏充分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00:04  红网

  广东上海等5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已经过去9个月,各地仍在调研、观望。受“越改越少”的认识影响,一些试点地区出现提前退休潮。专家表示,应把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者统筹考虑。(《中国经济周刊》10月26日)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已经过去270多天了,不但5试点省市不约而同地遇到“推进难”现象,多数地区仍在实地调研、观望阶段,而且在广东省市还掀起了“提前退休潮”,这预示着,这项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很可能半途而废,无功而返。

  现行的养老金制度需要变革,这似乎已达成社会共识,几乎没有人反对。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为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肠梗阻”,问题出在利益博弈上。中央政府基于财政不堪负重,用变革的手段来力促进养老政策的推行,地方政府处于地方利益考量,或明或暗地消解中央政策,而广大事业单位人员基于自身利益受损(越改越少)的现实因素,坚决反对这项制度推行。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实际上都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重新调整的过程。换句话讲,各利益相关方博弈是自然、合法和公正的。事业养老金改革之所以出现“推进难”,根源在于博弈后置上,因为,博弈不该出现政策颁布实施后,而应移到公共政策制定前。惟有建立起充分参与、公开博弈的前置机制,利益的调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事业养老金更是如此——对事业单位人员来讲,追求的底线是退休金不能“越改越少”;而对政府来讲,追求的是社会保障事业的稳步推行。

  值得关注的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非第一次“推行难”,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开始局部试点。与此次出台的政策相似,博弈也是出现在政策实施后,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长期以来,我国在出台各项公共政策时,都不同程度地缺乏一种利益博弈的前移机制,从而导致政策实施后,各方利益主体出现了讨价还价、加以抵制、推诿扯皮等现象,以至于不少国家政策出现了“推进难”,甚至名存实亡。像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住房改革以及个税改革等,都有类似的情形出现。譬如,医疗改革由于没有利益相关者,充分博弈,就急吼吼地出台政策,结果造成医疗改革“不成功”,不得不另起炉灶,实施第二次医疗改革;住房改革同样也没有经广大公众讨价还价,从而导致现行的住房政策“漏洞百出”,公众颇有怨言。

  当然,改革需要勇气和胆识,但也不能像小孩子过家家那样,随意性很强,应敞开胸怀,让大家畅所欲言,让各种利益充分博弈,尽量做到公平正义,不能匆匆出台一个改革方案,来试探公众的承受底线,倘若公众强烈反对,就收回政策,这不仅会损害国家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各项改革的推进。

  因此,国家在制定各项公共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多方利益主体博弈问题,应将博弈前移。换句话说,要以各利益方可能出现的抵制或消解政策的行为为出发点,进而制订出符合多方利益主体的政策。唯此,国家公共政策及法规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稿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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